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材料电子化的通知
各院(系):
为确保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考察期间材料调阅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预评估期间材料调阅中出现的问题,现对教学档案材料电子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材料电子化范围
1.课程考核材料: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考核资料。
2.实践教学材料:2021年9月(含)至2025年审核评估期间的实践教学材料。
二、课程考核材料
(一)材料格式要求
1.材料初审: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试卷档案目录》(附件1),对原始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关注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缺失的材料要补齐补全,无法补齐的需由教师提交情况说明(签字),教学院长签字审核。如试卷核分、统分规范准确;材料中需签字、填写日期处务必规范处理;记录单填写完整,签字规范等。
2.扫描件需清晰、完整,边沿不要有其他多余文字或扫描不完整;不要有漏页、重页或者空白页;不要有阴影遮挡或其他水印标志(系统导出材料除外);同一份文件形成一个PDF文档。
3.同一份材料扫描格式、显示大小前后一致,文字内容必须正向放置,不能倒置或倾斜;上下页同一个方向显示,不要横竖交叉。
(二)材料存档要求
根据审核评估要求,课程考核材料需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试卷档案目录》(附件1)各项材料逐一进行电子化,统一存档为PDF,单个文档大小建议不超过20M。材料电子化后,按 “XX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名称命名文件夹。学生考试答卷单独建立文件,以“学号+姓名考试答卷”命名,其他材料均以相应序号、名称命名。如“1.考场记录单.PDF”。存储文件夹结构及名称如下:XX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年级——专业——课程。“课程”文件夹下存储该门课程所有考核档案材料。
课程考核资料,务必自查试卷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成绩评定要素和比例描述是否清晰完整;试卷分数改动是否有签字;总分计算是否有误;试卷分析表填写是否全面;考场记录单监考签名是否完整;所有材料需签字地方是否齐全,位置是否正确等。
三、实践教学材料
(一)纸质档案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习、学年论文、实验教学档案,应按照《西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目录》(附件2)整理并保存全部教学档案。
1.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或作品内容须完整,无缺失。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表、评语表等表格中,有关栏目须有学生、教师、评委等签名;相关文字记录、成绩等信息应准确、无误。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成绩汇总表中,相同栏目信息须对应无误。
2.教学实习
(1)实习报告,内容须完整、无缺失。
(2)实习单位鉴定表,应体现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等鉴定评语。
(3)实习方案,应符合《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实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成、成员名单,组织安排、指导教师遴选要求、实习单位审核情况等。
(4)实习大纲,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实习大纲,内容包含:实习目的和任务、内容和时间安排、基本要求、实习方式和方法、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分标准、教材和参考书、其他要求等。
(5)安全预案,内容应包含实习安全教育、学生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等。
(6)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内容已经与教学实际不符的,应及时修正、更新。
3.学年论文、实验
(1)学年论文、实验报告等,内容应完整,无缺失。
(2)评分标准等教学档案,应完备、准确。
(二)电子档案
(1)电子档案内容须与纸质档案内容保持一致。
(2)除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电子档案应存储PDF格式(审核评估系统要求)。
(3)实践教学档案内容繁杂,电子文档应以“分类清晰、内容完整、观感良好”为原则做好整理和存储。
(4)参考预评估专家调阅资料情况,建议以教学任务、教学班级/专业等,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并建立文件夹,具体如下:
①每项实践教学任务中,类型为“特定”的档案以学生为单位建立1个PDF。其中,“特定”档案2项以上的,扫描成一个PDF,以“学号-姓名-文档标题”命名。例如,A同学的毕业论文PDF应包含:A的论文原文、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评语表,文件名为“2020115123-A-毕业论文”。
②每项实践教学任务中,类型为“通用”的电子档案只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业/XXXX届-YYYY管理档案”命名,其中应包含所有“通用”文档。例如,“2022届-城市规划专业毕业设计管理档案”文件夹中,应包含毕业设计统计表、选题登记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等9项教学文档。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开展教学材料电子化检查工作,覆盖全部学院、全部专业、全部材料类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各类教学材料的整理和电子化归档工作。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在正式评估期间各院(系)须在6小时之内完成线上调阅材料的电子化、审核与上报。
2.每个院(系)须指定一名材料调阅联络员(原则上是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确保专人负责线上评估阶段教学材料的电子化与上报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材料调阅工作和提供的材料负主体责任,要严格把关审核,保证按时高效上传。
3.因各专业、学科存在较大差异,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教务处。
课程考核类:杨志文(88308183)
实践教学类:程 婉(88308184)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材料电子化的通知及附件清单.zip
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