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抓好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院务公开的不断深入,并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院务公开监督工作小组
在院党总支的指导下,由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由我院的党员、教师、学生干部、党外教职工代表5-7人组成。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涉及我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规划和方案,以及实施办法等进展情况(特别是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发展情况)。
2、学院内经费的预算收支情况、岗位津贴、奖酬金的分配原则和方案,以及重大奖项等。
3、各类人员的聘任原则和条件,聘用方法与结果,学院内人事变动,人员的调出调入情况。
4、院内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院内各种项目招标、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情况。
6、教学、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教学大纲或计划的调整,各类教学事故的通报、处理等。
7、有关师生员工的各类奖惩处理情况。
8、职称评定、硕导、博时的申报,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评议情况。
9、教职工外出进修、公派出境或公费出国情况等。
10、学生干部的选任、学生奖贷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推选免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等情况。
11、接收新党员情况,党员收缴党费及使用情况。
12、院内干部调整或换届情况。
13、其它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方法
1、二级教代会
2、学院公告栏
3、院报、院网页
4、全院教职工大会、全体学生大会、系教职工小组会、院务扩大会、党员大会、院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等。
5、院廉政电子信箱
6、相关人员质询会
四、公开程序
1、通过上述方式直接公开
2、由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或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研究,公开的内容及范围、时间。
3、公开公示相关内容,以7-15天为期限。
4、征求、整理、答复意见。
5、通报结果、备案或上报。
以上事项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检查和督促,并定期与院党政班子交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