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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人才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02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人才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对标“十五五”规划,依托“紫藤学者”“菁英创新人才计划”等政策,加快构建结构优化、梯次衔接、富有活力的人才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外事、行政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一级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人才倍增计划”的统筹规划与资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与实施推进,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力争新增国家级人才8人,省部级人才20人,新增2—3个高水平科研团队,形成领军人才引领、青年英才接续、后备力量充足的人才发展新格局。

三、具体举措

学院坚持人才引进与培育“双轨并行”机制,构建“领导小组—团队”二级责任网络,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团队主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一)引进

1.扩宽引荐渠道

(1)2026年底前初步打通海外引才专项渠道。

(2)逐步构建“引才特使”队伍。“引才特使”以领导小组成员为主体,逐步扩展至学院国家级、省级中青年人才。鼓励利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访学、项目合作等机会,“点对点”接触引荐优秀人才。学院安排专人一对一负责后续对接事宜。

2.建立举荐激励机制

(1)设立“伯乐奖”

成功举荐国家级领军人才来学院工作的,对举荐者奖励10万元;

成功举荐国家级青年人才来学院工作的,对举荐者奖励4万元;

成功举荐海内外青年学者入选“菁英计划”的,对举荐者奖励2万元;

举荐海外青年学者依托我院申报海外优青项目的,对举荐者奖励1万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领取。2025年1月1日后,满足实施方案兑换伯乐奖的,可按照本方案兑现奖励。

(2)“伯乐奖”具体认定程序

认定主体: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年6月、12月)。

成果确认:被举荐人成功入职、入选相关人才计划或依托学院完成项目申报后,由学院办公室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如入职协议、人才项目批文、项目申报记录等)。

公示与发放:认定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伯乐奖励随年底津贴发放。

多人举荐同一人的处理:同一被举荐人仅奖励首位举荐人。若多人协同举荐,奖励由协同举荐人自行协商分配,学院按登记比例发放。

争议处理:对举荐认定有争议的,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裁定,裁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培育用五年时间,逐步构建学院人才支持体系金字塔。

塔基由学院博士后和青年骨干教师构成,是学院创新力量的源泉;塔身以国家级青年人才和省部级中青年人才为主,是学院发展的中流砥柱;塔尖以两院院士和国家级领军人才为主,是学院发展的核心引擎。根据人才不同发展阶段,划分六个层级,对各层级重点人员实施精准培育:

1.层级一(储备期)

面向人群:优秀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培养目标:“紫藤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支持措施:围绕“紫藤学者”申报条件,由团队统筹科研任务对接与学术方向把控;在国科金项目,A类文章等方面主动策划,积极支持。

2.层级二(启航期)

面向人群:受聘校内教学科研岗位的学院青年教师;

培养目标:获批“启航计划”“仲英青年学者”等校级支持计划;

支持措施:围绕各类校级支持计划申报条件,按照时间节点学院定期组织教学科研能力培训、项目申报辅导、学术汇报等活动;同时设立“青年英才启航基金”,对重点培育人员每人给予3万元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3.层级三(培育期)

面向人群:已获“启航计划”“仲英青年学者”等校级人才支持计划的教师、有潜力的青年教师、优秀“紫藤学者”博士后工作人员;

培养目标:获批省级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措施:设立“青年英才培育基金”,对重点培育人员每人给予5万元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并安排资深教授结对帮扶。

4.层级四(拔高期)

面向人群:已获省级青年人才项目,或主持国家级项目两项以上,且发表A类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教师;

培养目标:获批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或省部级领军人才项目;

支持措施:设立“青年英才冲刺基金”,对重点培育人员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支持。

5.层级五(登峰期)

面向人群:已获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省部级领军人才项目,或接近国家级人才水平的教师;

培养目标:获批国家级领军人才项目;

支持措施:设立“青年英才冲顶基金”,对重点培育人员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6.层级六(问鼎期)

面向人群:已获国家级领军人才项目的教师;

培养目标:两院院士;

支持措施:一人一议,举全院之力托举,在团队、平台、招生指标、专项经费及院士申报服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倾斜。

学院每学期定期启动各层级重点人员遴选工作,由个人申请、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确定。

四、组织实施

每学期召开至少1次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学院本年度人才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学院人才池子进行系统梳理,讨论并确定各层级重点培育人选。

每学期收集一次各层级重点人选在科研开展、待遇落实、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指定专人负责人才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学院提供全程“一对一”的指导和全链条的精准服务,定期走访慰问,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人才环境。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