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根据团中央《“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的安排,我院将于2021年10月22日-11月30日组织师生参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挑战筑梦、科创报国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院系的竞赛组织和参赛项目的推荐工作。

组长:付爱根

成员:张  宇 关  锋 刘文哲 朱宏莉 赵新锋

张亚妮魏  宁 樊  涛 雷重涤 范铭沁

三、参赛对象

凡在2022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在2022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四、竞赛内容及申报要求

1.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大赛分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建设,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参赛形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院(系)、跨学校组队参赛的项目,项目归属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准。校赛报名截止后,团队成员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4.申报数量。学院在开展院内选拔的基础上,向竞赛组委会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评选。其中,每个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所有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集中推荐报送。学院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3%的比例(即每100名学生应至少有3个参赛项目)组织学生参赛。

5.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赛事安排

1.学院初赛阶段(2021年10月22日—12月12日)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广大同学的参赛动员、报名咨询、项目指导和竞赛组织等工作,于2021年12月12日前,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优秀参赛项目(项目数量不低于在校生数量的2%),并提交《参赛项目申报书》《参赛项目介绍材料》《院(系)推荐项目清单》《院(系)初赛组织情况自评表》等材料(附件1-4)。

2.校赛初审阶段(2021年12月13日—12月19日)

竞赛组委会对学院提交的参赛项目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直接淘汰。2021年12月19日前,竞赛组委会公布进入复赛阶段项目名单。

3.项目复赛阶段(2021年12月20日—12月26日)

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竞赛评审标准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参赛项目须进行5分钟的路演展示,根据路演得分评出一定比例优秀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4.实践提高阶段(2021年12月27日—2022年3月7日)

入围终审决赛的团队,根据复赛评审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开展文献查阅、实验分析、社会调查、实践研究、商业运营等活动,完善PPT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3月7日前将参赛材料提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终审决赛阶段(2022年3月8日—3月31日)

竞赛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和项目成果展示,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竞赛评审标准,综合考察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内容,最终评出各类奖项,并对获奖项目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

6.项目推优阶段(2022年4月—11月)

竞赛组委会从校级竞赛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2022年陕西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专题辅导。

六、表彰奖励

本届竞赛设参赛项目奖项,根据进入决赛项目数量和质量,按比例设金奖、银奖和铜奖,每个项目按团体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团体)奖励同等数额的奖金。对于省、国赛获奖项目的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本届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奖项,奖励在竞赛过程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创新创造的优秀教师、干部和学生。本届竞赛设“挑战杯”“优胜杯”集体奖项,分别按照获奖项目数量、获奖等级以及学院初赛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七、其他说明

各老师报名请联系咨询学院团委老师范铭沁。

联系电话:8830320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pdf

 (附件2)参赛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参赛项目介绍材料.docx

 (附件4)院(系)推荐项目清单.docx

 (附件5)院(系)初赛组织情况自评表.doc


2021年11月8日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