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医学部关于公开选聘本科生导师的通知
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培养工作,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主导作用,营造全员育人氛围,通过思想引导、专业指导、生活辅导、心理疏导,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学部全体教师公开聘任本科生导师。
一、组织领导
学部成立“本科生导师选聘领导小组”,分别由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年级班主任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工作。
二、任职条件
(一)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了解教学及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导师聘期为四至六年。每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8 人。
(五)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六)能够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导师须根据所指导学生情况制订指导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大一本科生确定导师后一周内与所指导学生见面,掌握学生情况,帮助学生了解学院、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等信息。每学期和所指导学生见面指导不少于 6 次,并通过
电话、微信、QQ 等方式经常性与学生沟通联系,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三)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四)指导学生至少参与申报一项互联网+、挑战杯及相关学科竞赛项目。
(五)指导学生每学期至少参与导师课题组、实验室活动一次。
(六)与所指导学生每学期至少开展联谊活动一次。
(七)根据指导学生情况填写《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作为导师工作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四、选聘程序
(一)8 月 29 日前,教师个人提交《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
(二)9 月 5 日前,学部“本科生导师选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公布导师初选结果。
(三)9 月 13 日前,导师在“导师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
(四)9 月 30 日前,学生通过系统查看并选择导师,填写《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确认单》,由导师确认并签字后交团委办公室。
(五)10 月 14 日前,学部“本科生导师选聘小组”对导师选择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最终名单。
(六)10 月 31 日前,组织导师参加学部导师工作培训,培训合格后向导师发放“聘任证书”,向学生公布导师选聘结果。
五、其他
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及奖惩要求详见《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联系电话 88302759。
生命科学与医学部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