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有关要求,为充分开展好2023年辅导员招聘考查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监督。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业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4.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资格要求
1.须为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2.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8月31日之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应聘者须担任以下主要学生干部至少1项且满1年:
(1)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2)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
(3)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年级负责人;
(4)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
(5)曾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5.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三、考查推荐程序
(一)设立工作组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聘者的笔试、面试工作。
(二)资格核验
1.4月28日前,根据学校反馈的初审合格名单,通知应聘人员考查安排;
2.5月8日上午,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入党证明原件、学生干部证明原件、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西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至学院核验。
(三)综合考查
综合考查采用百分制,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岗位适应度、心理健康测试等全面综合考查。考查方式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报学校备案,不计入考查成绩。
心理健康测评时间:5月8日下午15:00-16:00;
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8:30-10:30;
面试时间:5月9日下午14:00-17:00。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错过或未参加考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学院不再另行安排考查。
(四)结果公示
5月12日前,根据综合考查结果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在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学校考试环节的推荐人选,并将单位考查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
联系人:魏 宁
联系方式:029-88302327 13363983332
联系地址:西北大学太白校区生命科学与医学部办公楼2层学生工作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招聘考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