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下载中心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培养计划
发布时间:2024-10-22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青年教师是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代表着我院的未来,为了不断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我院教学质量,帮助青年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根据我院课程结构的实际情况和《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大人[2011]1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全面提高学院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成一批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合学院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培养对象

1.截至每年1月1日,教龄不足五年的青年教师;

2.由其他岗位转为教学岗位不足五年的教师;

3.没有从事过本科教学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培养目标

经过2-3年的培训,使我院青年教师在以下两个方面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有投身本科教学的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四、组织机构

1.实行学院、系二级管理。

2.学院成立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和考核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务办负责。

3.各系应根据接受培训的青年教师所在学科的具体情况,会同课程小组共同制订出符合学科教学要求和目标的培养计划,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遵循各系推荐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由各系为每一位接受培训的青年教师推荐一位指导教师(原则上1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名青年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全方位指导和培养。

五、培养措施

1.在培训期内,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独立承担本科专业学科核心课和方向课的课程教学任务(具体课程名称见附件)。

2. 学院通过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会、教学观摩课及教学名师报告会等形式,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踏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3.指导教师应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背景,积极协助其加入相应的课程组,并通过认真听课及参与辅助教学工作,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苦练教学基本功,学习和掌握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使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4.鼓励青年教师担任学生班主任工作,并积极承担实验、实习等教学工作,以提高其实验技能及实习教学指导和组织能力。

5.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使其熟练掌握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同时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改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凡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视为院内教学考核合格。

6. 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每年选派1~2名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教学方面的进修学习,使其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考核措施

1.在培训期内,青年教师应跟随主讲教师,至少完整听过一轮拟讲授课程,并在听课结束时,向课程小组提交本人撰写的课程教案、听课记录、听课笔记、试题库试题,本人制作的相应课件,指导教师对其听课过程及参与教学辅助工作的评价等教学资料。

2. 在培训期内,每位青年教师至少应参加一次教学或生产实习,担任学生班主任的青年教师,还需提交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考评材料。

3. 在培训期内,每位青年教师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讨会、观摩课及教学名师报告会等教研活动的场次,需超过总场次的60%。

4. 实行课程主讲教师准入制度,培训期满后,青年教师应向院教学委员会提出担任课程主讲教师的申请,院教学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审核申请者提交给课程小组的完整教学资料,并听取申请者的试讲,合格后方可成为课程主讲教师。申请参与或承担实验课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在培训期内可直接向院教学委员会提出申请,教学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其实验技能、授课水平及实验室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实验课主讲教师。

5. 青年教师在晋升职称时,除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估外,还应通过院教学委员会组织的教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①提供的教学资料完整、详实;

②至少应参加一次教学或生产实习;

③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讨会、观摩课及教学名师报告会等教研活动的场次,超过总场次的60%;

④通过了由院教学委员会组织的试讲;

⑤主持或参加过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并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满足以上全部5项条件,即视为学院教学评估合格,方可继续进行职称评审的其他程序。

本办法已经生命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原则通过,现提交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

生命科学学院

                       2014 年 1月10日


附件

青年教师不得独立承担的本科专业学科核心课和方向课名称:

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理学,动物生理学,生态学,中药学,中医基础理论,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制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