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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生命之星·青春榜样” 十佳大学生(优秀集体)评选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0-11-12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要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一代青年”,为更好宣传奋斗奋进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的良好氛围,学院现开展第九届“生命之星,青春榜样”十佳大学生(优秀集体)评选活动。“生命之星·青春榜样”十佳大学生(优秀集体)是我院面向全体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


一、活动主题

创新  励志  拼搏  成长  奉献  


二、评选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各党支部、团支部、社团组织、班级和宿舍。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开展,我院成立 “生命之星·青春榜样”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宇

副组长:魏  宁

成  员:各年级辅导员与学生代表


四、评选标准(十佳标准)

1.自强不息,无论是因为家庭贫困还是自身身患疾病,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都能够不甘消沉、砥砺奋斗,勇于和逆境顽强斗争。

2.勤奋好学,孜孜不倦,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化课排名在班级中名列前茅,得到大多数同学的认可,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学习模范带动作用。


3.潜精研思,在科研工作中,潜心钻研,有严谨的科学态度以及崇高的科学追求,有严谨的实验态度以及动手操作的能力,取得了较大的科研成果,发表了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4.见义勇为,当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挺身而出,不一味计较个人得失,甘于奉献、勇于奉献、乐于奉献。

5.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学习、生活中展现当代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不做任何违反道德的事,并且能以自身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学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6.拼搏奋进,在文学、艺术、体育和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7.创业自立,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8.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踊跃投身于活动中,为服务地的建设、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良好效果。


9.服务同学,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带领同学创建一个团结进取,奋发向上,充满朝气的集体。

10.阳光健康,积极上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11.其他一切能够作为广大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影响和感召身边的同学,能够展示我院大学生风采,有助于提升学院形象和声誉的事迹。


五、申请推荐

时  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5日

途  径:申请人及申请组织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表后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反映事迹的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生活、活动、科研等方面)。所有材料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单独保存为一个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各负责人将材料收齐后于2020年11月15日12:00之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范铭沁,电话:029-88302759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及申请组织负责人承担。

本次活动通过宣传优秀榜样来发挥典型人物、先进集体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努力形成“榜样来激励学生,学生再成为榜样”的良性循环,促进良好学风院风的进一步形成,为学院各项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君子当以自强不息,君子当以厚德载物”。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更应具备自信自强、拼搏奋斗的品质。或许我们不是成功的人,但在我们一步步向成功迈进时,我们便成为了优秀的人,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让我们向他们看齐,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挥个人特长和优势,不忘初心,方得始终。